六、申请表格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深圳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http://www.szj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建设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建设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办;
(二)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收文后出具受理回执;
(三)深圳市建设局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四)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在规定时限期满后到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缴费通知单,缴交相关费用后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不符合要求的,领取不予许可通知书。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施工范围内包含拆迁工程的,需对拆迁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其他审查内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下列3种情形处理:
(一)绿色通道工程,即到即办,享受优先受理,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绿色通道工程范围包括:由市政府认定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及市重大工程项目的工程;
(二)红色通道工程,许可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实施重点审查。深圳市建设局重点对红色通道工程进行现场查看,并对工程是否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进行审查;
红色通道工程包括:申报专业中包含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土方开挖、大爆破、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暗挖、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不采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明显偏低的工程、合同工期比《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中的合理工期低15%以上的工程;施工企业申领IC卡后首次在深承担的工程;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受到红色警示的建筑市场主体参与建设的工程;
(三)蓝色通道工程,许可时限为5个工作日。
蓝色通道工程为除红色通道和绿色通道以外的其他工程。
办理施工许可的变更登记、停复工登记或核验的,许可时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深圳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深圳市建设局进行现场查看,并对工程是否具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进行审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