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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彩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彩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8〕2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即开型彩票公益金分配办法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52号)和中彩中心《关于做好网点即开型赈灾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的通知》(中彩发字〔2008〕8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福彩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行网点即开型福利彩票筹集赈灾公益金,支持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彩民奉献爱心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福彩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统筹,确保此项募集工作取得实效。

  二、通力合作,确保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销售场地、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把赈灾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按照“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要求,制订好切实可行的防范预案,保证福彩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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