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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宁供电局关于南宁工业园区供用电指导意见的通知

  对于企业自备电厂收费,目前执行的是《关于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电价格〔2007〕452号)、《关于取消对铁合金行业电价优惠的紧急通知》(桂价格〔2008〕540号)。

  附件:1.工业园区客户信息反馈表

  2.客户用电申请报装流程图(略)

  3.关于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07〕52号)(略)

  4.关于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电价格〔2007〕452号)(略)

  5.关于下达我区第三批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桂价格〔2008〕205号)(略)

  6.关于调整广西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08〕270号)(略)

  7.关于我区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价格〔2008〕355号)(略)

  8.关于取消对铁合金行业电价优惠的紧急通知(桂价格〔2008〕540号)(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工业园区客户信息反馈表

大客户名称

项目

地点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

原装

接容量

(MVA)

新项目预计容量/规划容量

(MVA)

本期项目最大负荷

(MW)

年用

电量

(MW·h)

基建施工期

(开工建设起止时间)

计划投产时间

目前项目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反馈日期

联系人

电 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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