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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政协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既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也涉及提出提案的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涉及办理提案的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县、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调动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市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文)、《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 (政全委发[2006]10号文)、《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桂办发[2007]51号)精神,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创新精神,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提高提案的采纳率、面商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三、加强学习调研,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只有高质量的提案,才能体现提案的价值、发挥提案的作用。各级政协要组织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提案工作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要通过组织委员培训、委员视察、民主党派调研、专门委员会调研等,让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知情知政。要建立提案征集长效机制,使提案征集经常化,增加平时提案数量,提升提案质量。

  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主体地位和作用。在运用提案参政议政时,要树立精品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及市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科学可行的提案。委员所提提案应能说明信息的来源。联名提案的委员应参与提案过程并亲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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