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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沽源县绿色长城和滦河源草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沽源县绿色长城和滦河源草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社会〔2008〕1724号)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沽源县绿色长城和滦河源草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请示》(张发改社会〔2008〕960号)和编制的《沽源县绿色长城和滦河源草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委托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评估后,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沽源县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有效保护京津水源地生态,同意沽源县绿色长城和滦河源草原生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道路工程。建设旅游道路55公里,其中长梁山至金莲山景区35公里(含桥梁一座),闪电河至滦河源景区20公里;景区步游路34公里,其中金莲山景区24公里,滦河源景区10公里。

  (2)建设旅游厕所7座。

  (3)停车场7000平方米。

  (4)水电配套工程。架设连接景区的电力线路10公里;供水管道3公里。蓄水池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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