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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焊接设备及焊丝项目延期的复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焊接设备及焊丝项目延期的复函
(冀发改函[2008]477号)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唐山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焊接设备及焊丝项目申请延长建设期的请示》(唐发改工业[2008]68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496号备案证备案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由于项目建设用地未落实,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为此我委以冀发改函[2007]335号函同意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08年9月。目前企业再次申请,仍因项目建设用地未落实,致使项目在2008年9月前未完成。为此我委同意项目建设期继续延长至2010年12月,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496号备案证的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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