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珠建建〔2008〕196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8]3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保平安、促稳定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确保属地建筑工地农民工按时领到工资,过一个和谐幸福的春节。
二、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迅速组织检查所承建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一旦发生农民工投诉或出现劳资纠纷,企业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牵头处理,及时平息纠纷。各企业负责人在春节前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发生建筑工人群体上访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将按规定对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