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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先易后难的原则。各县、区在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对中心市区和县城内条件较好的义务教育学校,首先纳入年度计划,进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尽早纳入规划,分项实施;对少数问题较多、难度较大的学校,要给予管理帮扶和资金支持,以实现办学规范、管理科学的办学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周边环境优化,校舍建设坚固,设施设备达标,学校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育首要地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四)加强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民主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实施步骤

  2008年11月-12月为全面摸底排序阶段。各县、区对辖区内学校摸底情况进行统计和分类,安排全县、区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度表。不同学校应对照“基本标准”制定达标计划,分步逐年实施,按序时进度进行考评。

  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序时进度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成立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发展改革、物价、财政、审计、建设、人事、安监、卫生、体育、公安、国土、编制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是实施主体,负责标准化学校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区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城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除相关文件规定用途外,基本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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