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加强环保调研工作的通知
(鄂环发[2008]5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省环保系统调研工作,促进环保调研成果(包括论文,以下同)为环保工作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调研制度
环保工作的深化需要调研,切合实际的决策更需要调研。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大兴调研之风。要加强对环保调研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提思路,定计划,并明确人员、组织力量负责落实。要结合实际,完善调研制度,推进调研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建立调研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并调动工作人员开展调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调研成果转化制度,将比较成熟的调研成果适时转化为政策和措施,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环保调研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科学发展观,突出污染减排、循环经济、依法行政、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保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就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谋划,选定调研课题。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省局各处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积极开展环保调研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科学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调研:
1.污染减排工作经验和主要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2.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环保新举措
3.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对策
4.以环保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策研究
5.饮用水源地保护
6.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7.当前环境执法制约因素及其对策措施
8.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对策措施
9.循环经济
10.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1.排污费征管
12.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
13.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