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前退休和病退。按省政府皖政〔2008〕9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鼓励市场服务中心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七)市场服务中心的临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由市工商局负责,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制订具体办法。
各县(市)政府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多形式多途径妥善安置市场服务中心人员。
四、接收单位
滁州市市场建设服务管理处及所属市场资产、债权债务、有关人员移交给市商务局。各县(市)市场服务中心移交给各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部门。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办管脱钩和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要统一思想。解决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问题,是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证。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场办管脱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
二要加强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县(市)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县(市)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建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财政、人事、劳动和保障、信访、维稳、公安、法院、金融等相关部门要认真理解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制定详细的操作细则,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全面完成市场办管脱钩各项任务。
三要明确责任。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工作,在市办管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办管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各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各县(市)政府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中态度要坚决,行动要积极,措施要得力。市商务局、各县(市)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完成市场办管脱钩任务作为“一把手”的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组织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拖延不办、甚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