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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遵义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变更项目法人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遵义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变更项目法人的批复
遵义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报送变更遵义市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报告》(遵市发改投资[2008]29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该项目法人由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遵义市江河城市排水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
项目建设仍然执行我委《关于遵义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投资[200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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