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组织就业服务三下乡活动
各地要把就业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广泛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法规政策”三下乡活动,通过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举办招聘集市、深入乡村发放“春风卡”,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将农村劳动力急需的就业服务送到集镇,送到村头,送到农户。
(四)积极扶持双零家庭成员自主创业
各地要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制定项目创业计划书,编印成册,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双零家庭成员。对有创业要求和创业能力的家庭,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小额贷款支持,解决其开业和资金周转问题。继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双零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性的行业除外),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2009“城乡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方案,做出具体安排,指派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2008年11月25日前将方案和各专项活动联系人上报省厅。
(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就业形势宣传、落实扶持政策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引导援助对象转变就业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使广大城乡双零家庭在政策扶持和社会的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三)落实资金投入,保证政策兑现。各地要充分运用再就业资金,用足用活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必需的经费,确保帮扶到位。
(四)搞好总结,及时报送。各市要及时了解辖区内“城乡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情况,加强指导,认真总结。省厅在省劳动保障厅网站开辟了专栏,并继续通过编发《就业简报》,集中介绍各地的工作动态和经验。2009年2月20日前,请各市将开展此项活动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表(见附表《城乡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报省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 郑培红 陈乔
联系电话:(0551)2626469 2675814
邮 箱: sjyj@ahldt.gov.cn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