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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城乡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确定帮扶对象(11月15日-12月15日):制定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对双零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入户调查、摸底登记,建立双零家庭专项档案及台账,广泛宣传有关促进就业法律、政策。

  (二)集中帮扶阶段(12月15日-2009年2月10日):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城乡联动,实施就业帮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

  (三)跟踪服务阶段(2009年2月10日-2009年2月底):跟踪回访工作开展效果,总结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帮扶双零家庭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内容

  (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并经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按规定落实好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全方位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尽可能多拿出摊位用于双零家庭就业,并将园林、绿化、交通协管、治安保卫等社会化服务岗位及公益性岗位;专项用于安置双零家庭成员就业。

  2、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走访居民家庭,了解掌握辖区内援助对象就业、享受政策等情况,及时发现、上报新产生的双零家庭,并向双零家庭宣讲就业扶持政策,享受相应政策的具体办理程序,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就业补贴。

  3、帮扶到位,落实到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专门设立双零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综合服务窗口,切实为他们提供就业帮扶。对城市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只要其不挑不拣,5个工作日内即推荐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为农村零转移农户成员提供3次职业介绍、1次职业指导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实现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或异地转移就业。

  4、加强技能培训。针对双零家庭的特点和需求,积极开发适应岗位需求的培训项目,通过开展订单式、援助式、输出式等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对有创业愿望的双零家庭,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扶他们尽快实现自主创业。

  5、实行结对帮扶服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发放帮扶联系卡,鼓励和提倡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与援助对象建立“一帮一”、“手拉手”活动,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技能”的方式,积极帮助援助对象解决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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