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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采取十条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采取十条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宁工商企字〔2008〕331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分局),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

  今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加大。面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要审时度势,充分发挥职能,及时调整工作布局,主动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按照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为此,区局制定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的10条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发挥准入服务职能,加强政策引导,主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办理登记注册。同时,密切跟踪有关部门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积极从工商行政管理角度给予支持配合。

  二、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金融、现代服务、特色农产品等行业发展,细化落实全面创业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新型企业形态发展,帮助解决企业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扩大市场容量和企业总量。

  三、鼓励金融企业、金融服务业、金融辅助产业发展。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公司等企业规范发展。支持评估、清算、企业征信等中介组织发展。发挥工商职能,增强对金融企业的支持能力。

  四、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紧张问题,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允许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做为企业的出资方式,指导、帮助企业申办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获得贷款担保,为企业盘活资产,融通资金提供具体支持。

  五、搭建工商部门与各工业园区之间互动平台,加强与各开发区(园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运用企业登记信息资源,引导入园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在各项工商业务开展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扶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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