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废弃食用油脂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沟通,及时通报。整治工作实行定期报送信息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在专项整治中要定期报送情况和信息,了解整治信息,掌握整治进度,总结整治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生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的,要及时报告。要把整顿规范与促进发展、专项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整治工作阶段信息及整治情况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按时报送市工商局。
联系人:王肇华、杨忠;联系电话:63708033,63841202(传真);邮箱:cqmkmg@163.com。
附件:
废弃食用油专项整治情况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指标解释
|
违法行为查处
| 查处起数
| 起
| | 1.“违法行为查处”包括立案和未立案(按简易程序)查处数。
2.按处理完毕的违法行为或案件统计。
|
涉及总货值金额
| 万元
| |
立岸查处
| 查处总数
| 起
| |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
| 起
| |
| 涉案人数
| 人
| |
逮捕人数
| 人
| |
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数
| 家
| |
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数
| 家
| |
取缔无营业执照生产数
| 家
| |
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数
| 家
| |
吊销生产许可证数
| 个
| |
吊销卫生许可证数
| 个
| |
吊销营业执照数
| 个
| |
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店(馆)数
| 家
| |
取缔无营业执照餐饮店(馆)数
| 家
| |
检查食用油生产、经营、餐饮企业总数
| 家
| |
| 其中:生产企业数
| 家
| |
经营企业数
| 家
| |
餐饮店(馆)数
| 家
|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出动车辆
| 台次
| |
罚款金额
|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