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调领导小组接到请示后通过发布紧急通知或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及时组织动员青壮年献血志愿者主动参加无偿献血活动,通过及时采集规定型号的新鲜血液用以补足库存量,确保全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求。
3.血液采集、检验、储存运输所需车辆、设备、医疗耗材、人员及相关经费支出,由市中心血站列出明细上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市中心血站负责血液采集所需医疗用品的采集供给,并保证有一定规模的库存量。
4.市卫生局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及时抽调技术骨干做好现场技术监督工作,保证各项操作严守规程,做到万无一失。
5.市财政局按照市公民无偿献血协调领导小组的安排,提前安排好应急专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㈡在可预料的重大灾害和事件发生前,需储备超常量库存血液或特殊血液时,紧急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橙色预案)。具体程序是:
1.由市公民无偿献血协调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审慎研究,发布紧急采集血液增加库存量的决定,以应对即将发生的重大灾害和事件。
2.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厂矿、部队、学校和广大公民,接到协调领导小组的紧急通知后,按照需要补充血液的数量,迅速组织部分青壮年到指定地点集合,紧张有序地完成好无偿献血,确保临床医疗用血有充足高质量的储备。
3.卫生部门紧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车辆、设备等赶赴一线做好技术支援和质量把关工作。
4.市中心血站动员各科室专业人员加班加点工作,同时动用已有的储备医疗物资,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圆满完成市协调领导小组下达的血液采集、检验、储备、运输等项任务。
5.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献血协调领导小组的指示,用最短的时间把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㈢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群伤事件时,造成临床用血量突然大量增加,血液供不应求时,立即启动一级应急预案(红色预案)。具体程序是:
1.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群伤事件时,市献血协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厂、部队、学校发布紧急指示,一方面要紧急调运库存血液支援伤员救治,保障血液供应;另一方面动员青壮年献血志愿者紧急集合,做好应急献血准备。
2.市中心血站全体工作人员,要在30分钟内到指定地点集合,全力以赴投入到应对突发性群伤事件救助工作中,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血液采集、检验、储存、运输等各项工作,及时补充库存血量,为抢救伤员提供优质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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