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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通知

  ⒌办结。市政府领导同意办理结果、再未提出意见的,即为办理完结。对办理结果有新的要求和意见的,按照程序再进行办理。

  ⒍归档。批示件或交办工作办理完结后,相关处室将批示原件或交办登记复印件、办理报告等有关材料收集齐全,交秘书一处归档。

  三、创新会务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会务服务水平

  ㈠政府常务会议的办理

  ⒈会前准备。经分管副市长同意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议题提出单位征求旗县区、有关部门意见,然后由分管副秘书长组织对议题进行讨论完善。属于行政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法制办履行法律法规审核把关程序。议题材料齐全、协调工作充分,认真填写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单,议题提交单位负责人、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依次签批同意后,对口处室将议题审批单、文字材料、有关说明、拟参会单位名单、相关旗县区和部门书面反馈意见等一并交综合一处。综合一处汇总并经分管办公厅政务工作的副秘书长把关后,呈秘书长审核,报请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签。

  对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综合一处将所有材料交秘书一处按参会人数打印装封,会前发参会领导和有关部门。秘书二处负责协调、通知领导及有关单位参加会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常务会议办会质量,综合一处设专职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秘书。

  ⒉会中服务。秘书二处提前布置好会场,清点人数并向秘书长或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维护好会场秩序,保证会场内音响、灯光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承办好领导及其他与会人员临时交办的事项。政府常务会、党组会专职秘书做好会议的录音和记录。

  ⒊会后落实。政府常务会、党组会专职秘书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请秘书长、市长审签。对会议议定的事项,由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及时向市长反馈结果。秘书一处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将会议材料收集齐全存档。

  ㈡政府综合性会议和各部门提请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审批

  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市综合性的重要工作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各部门拟提请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要于年底向相关秘书长书面提交下一年度工作会议申请。经相关秘书长审签同意后,秘书二处安排落实。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议议程、参会人员范围、及会后出台的相关文件、新闻发布等,均由主办会议的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全程负责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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