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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通知


  秘书一处每周五要对本周所有来文进行梳理,检查签批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每周办文情况由秘书一处汇总后呈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阅知。

  ㈡发文处理

  ⒈拟稿。文稿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观点鲜明,内容详实,文字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力求精简。

  ⒉审核。加强各类文稿的审核。所有发文以及讲话、汇报等文稿,呈送领导前都要贴发文稿纸或文稿审阅单,由起草文稿的处室负责人核稿,行政规范性文件须送法制办论证。

  处室负责人核稿后,呈办公厅分管政务工作领导或相关秘书长审核,然后按照公文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呈有关领导审签。

  ⒊签发。凡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文件,必须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签发;市政府其它发文由授意起草公文的市长或相关副市长签发。办公厅发文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签发。

  ⒋复核。对于领导已签发的公文,均由秘书一处确定专人一核,主要复核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格式、附件等是否符合规定。办公厅分管政务工作领导进行二核,主要复核行文规范、审签程序、是否与其他公文冲突等。二核人员复核签字同意后由秘书一处编定文号付印。对于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公文,由二核人员与相关秘书长沟通并按审批程序商签发人重新修改发文。

  任何人员不得违背领导意图擅自篡改领导批示及领导已经签发的文件、文稿内容。

  ⒌校对。对进入付印程序的文稿,按照谁起草、谁主办、谁校对、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人员对打印清样进行认真校对。

  ⒍缮印。经校对无误的文件,交由文印室进行缮印。打印文件要美观大方,符合字体、排版等公文印制的有关要求。装订整齐牢固,不漏页、不错页、不倒页。秘书一处对缮印完毕的文件进行签章前检查,检查无误后方可签章。

  ⒎发送。一般性发文由秘书一处送文件交换站发送;重要紧急文件由秘书一处按照时限要求,协调受文单位及时取回或电传,并办理发送手续。

  ⒏归档管理。公文办理完毕后,秘书一处要及时整理立卷,并进行电子文档备份保存,按时限要求归档。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要求,及时立卷归档。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准确及时查阅利用。领导批示件也要按档案法等相关规定保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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