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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8〕268号)


办公厅各处室,厅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办公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政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通过学习借鉴友邻盟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办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实际,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进文件办理机制,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公文管理要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简化、越权和非程序化操作。

  ㈠收文处理

  ⒈来文登收。所有来文均由秘书一处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其它处室及领导专职秘书均不得直接接收和向领导转呈下级来文。

  对于不符合行文规范和要求的下级来文,秘书一处做退回处理。对于部门和单位呈送领导个人阅知的文件、简报、信息和邮件等(急件除外),由秘书一处整理归类,领导专职秘书从秘书一处取回进一步审查,清除不需要领导阅知的来件后,呈送领导。

  ⒉公文分签。公文登收后,秘书一处设专人进行分签。公文需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或两位以上领导协调签批处理的,秘书一处提请办公厅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分签。

  ⒊公文运转。秘书一处要及时将分签好的文件转呈相关秘书长签批意见。根据签批意见需由部门办理的,秘书一处及时转部门办理;对需报市长、分管副市长阅批的,由秘书一处及时交领导专职秘书转呈。遇特殊情况领导专职秘书不能呈送时,必须由秘书一处专人呈送。领导阅批后的公文,秘书一处及时取回。

  要加强保密工作,上三级来文和涉密文件由秘书一处确定专职机要员按《保密法》有关规定办理。在公文运转的各个环节,秘书一处和领导专职秘书要分别做好转呈记录。

  对未办结的公文,未经相关秘书长同意,不允许任何无关人员查看借阅。

  ⒋公文催办。秘书一处根据公文的紧急程度对公文运转进行全程催办,尽力缩短运转签批时间。对于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紧急文件要随收随签,专人催办直至完结,领导外出要通过电话及时请示办理。呈各秘书长和转有关部门的公文要分清轻重缓急,分类处理,原则上一般性公文不超过2个工作日签批办理完毕;呈副市长的一般性公文不超过3个工作日签批办理完毕;领导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公文,要做好盯办记录,适时提醒领导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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