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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9〕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
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培育一批农特产品区域品牌,运用地理标志制度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强我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提高运用地理标志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
  我省拥有丰富的农特产品资源。大力发展我省农特产品经济,是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地理标志制度,是开发、利用、整合农特产品资源,打造区域品牌,实现资源利益最大化,促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特色经济体系的重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当前,我省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地理标志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促进我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申请注册为手段,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管,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农特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种植、加工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特产品,形成区域品牌,发挥名牌效应,提升品牌形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结合我省主要的农特产品种类和发展方向,大力推进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茶叶、中药材、畜禽、果蔬、粮油、传统食品、饮料酒类、民族民间工艺品等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经过五至十年的培育,建立起对我省农特产品实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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