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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宣政办〔2008〕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07〕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力度,扩展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程序,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和谐宣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树立新的执政观念,把政务公开纳入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政府分管县(市、区)长要主抓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设在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宣州区设在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要由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或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要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要有办公场所,保障政务公开专门工作经费。
  要抓好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公开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一把手”对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主抓落实,形成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的责任体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到各部门(科室)和各二级单位,并与岗位责任结合起来,实行量化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制度去办理各项业务,以制度促公开,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提高,以制度促效率。要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典型培育力度,在重点抓好县市区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层面,纵向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拓展到学校、医院、水、电、路、气等公共服务领域,面向人民群众,体现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实际效果。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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