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级经济、公安、监察、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两节”食品安全万无一失。特别要加强对年货市场、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督,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妥善处理整治中的有关复杂问题,关注社会动态,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立有针对性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标识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探索食品级添加剂专柜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整治声势。组织相关培训与教育,宣传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等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和好的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信息畅通。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009年1月上旬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09年4月上旬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每10天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各地各部门在2009年1月12日前和2009年3月12日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在2009年4月10日之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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