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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专项工作考核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专项工作考核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0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严肃、规范考核工作,减少各种名目繁多的考核验收活动,减轻基层的负担。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给5个地级市和51个区直部门、单位下达了效能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各种考核进行了精简整合,统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各市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工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厅局对市县考核过多过滥、基层疲于应付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原则上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对各市、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工作,各厅局不再单独组织对市县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
  二、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如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确需单独进行考核的,必须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组织考核,但要做好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效能目标考核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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