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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二00八年度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清算暨二00九年度考核指标测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09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的测算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作出安排,请各企业做好测算准备。
  (一)考核企业范围
  根据实施全口径考核的原则,各企业在申报2009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值时,应在2008年度经营责任书确定的考核企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新设立、划转企业及漏报企业,减少已完成破产、清算注销、整体划出、兼并以及整体改制退出等企业后,确定2009年度纳入考核企业范围。并将考核企业范围的调整变化情况及说明材料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审查。
  对于实行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业绩考核范围应为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以及按照合并报表原则虽未纳入合并但属于考核范围的企业。
  (二)合理确定签订责任书的企业负责人名单
  各监管企业应严肃、认真地填报《2009年度企业负责人情况表》(测算03表),合理确定签订2009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企业负责人名单。考核年度内,企业负责人职务(包括任免、退休、兼职、离岗待退、待遇变化、异地任职、离职、病休等)发生变动的,应随时填报《2009年度企业负责人情况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政府国资委。
  (三)考核指标申报值的测算要求
  1.各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2009年度经济形势预测分析,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前三年的经济效益情况,参照行业先进水平,认真测算2009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并将年度考核目标测算说明材料一并报送市政府国资委。
  其中,除正常测算情况外,应说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等因素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年度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同时,说明2006至2008年度非经常性收益情况,以及对利润总额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2009年利润目标建议值是否含非经常性收益。
  2.各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综合绩效评价标准值》,分别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等绩效评价指标中选取3-4项指标进行对标评价,并将选择的对标考核指标及对应的行业类别等说明材料报市政府国资委。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国资委反映。
  3.对于实行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市政府国资委将在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核定200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鼓励企业积极执行新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进行考核。
  (四)考核指标申报值的测算方法
  1.尚未实行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按照2008年度责任书中规定的汇总方法进行测算申报。
  2.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按照合并数据测算,其它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照调减重复因素后的汇总数据计算,调减方法参照2008年度责任书规定的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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