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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强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强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海塘、江塘(堤)、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适应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强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陈炳水
  副组长:
  柴利能  (市政府)
  金俊杰  (市水利局)
  成 员:
  陶成波  (市发改委)
  杨 军  (市财政局)
  张晓峰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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