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和保护,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7、水利行政部门负责农牧区人、畜饮水和防病改水工程建设,加强对农牧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
8、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类学校的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设施的改善,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品交易场所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文体行政部门负责体育场所(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设施建设和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11、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规范的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以及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12、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负责车船、飞机、车站、机场及其沿线的卫生监督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管制工作。
13、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城乡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所需消毒杀虫灭鼠药品的生产、供应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负责协调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药、消杀药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做好资源再生利用的管理和开发。协助卫生、新闻等部门积极开展控制吸烟的工作。
1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为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组织制定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
15、宣传部、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各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建设的硬指标,常抓不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16、旅游行政部门要把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中,搞好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好公共场所废弃物收集处理和除“四害”工作。
17妇联要按照《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要求,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所在地和单位的爱国卫生运动。
18、团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组织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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