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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意见

  (三)农贸市场小型化进社区与社区生鲜超市建设并举。在对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同时,根据市区商业网点结构调整意见,在社区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方便居民购买,满足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

  (四)农贸市场实行易地建设。主要承担农产品集散功能的批发型农贸市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实行易地建设。

  (五)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农贸市场的土地资源,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建设一批高中档商住小区,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增值。

  (六)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与市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加强农贸市场信息网络和通讯设施建设,适时增加视频监控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档次。

  三、具体政策

  (一)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比照骨干流通企业新建重点项目,享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强做大骨干企业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8号)确定的政策。

  (二)建设社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免缴建设中市级财政有权支配的各项规费,市区两级财政按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建筑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资金补助,直接拨付给建设或经营单位。

  (三)农贸市场占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村集体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升级,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潍政发〔2004〕9号)办理。

  (四)统一规范生鲜超市税收征管,对生鲜超市直接从农户采购的农产品,以收购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对生鲜超市销售自有基地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五)降低超市经营生鲜食品的成本,免收超市经营农产品的检测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奎文、潍城、寒亭、坊子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贸易、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国税、地税、工商、城管、农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社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事项,组织对新建社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的验收。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落实。市区两级实行分工负责制,市里侧重于组织协调农产品集散中心的易地重建,区里重点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原址的改造升级和社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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