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水井湾煤矿调整资源整合规模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373号)
武隆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武隆县诚信煤炭有限公司水井湾煤矿资源整合改建为9万吨/年立项的请示》(武隆经文〔2008〕103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武隆县诚信煤炭有限公司水井湾煤矿(整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水井湾煤矿(水井湾煤矿与平山煤矿资源整合)原规划规模为5Kt/a,整合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整合后矿界范围内尚有煤层较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1339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意该项目立项。
2.水井湾煤矿整合生产规模暂定为9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8年。
3.水井湾煤矿整合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