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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的意见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的意见
(党办[2008]55号)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更好地落实市“四有四无”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的“未成年人无进入经营性网吧”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关工委老同志积极参与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得到社会的赞誉和家长的欢迎。老同志中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有政治、经验、威望、时间、亲情五大优势,他们受党的长期培养和教育,对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一颗无私奉献的爱心。因此,要继续组织“五老”人员参与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网吧管理义务监督长效机制

  (一)义务监督组织机构

  1、由市关工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团市委负责人组成“市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县区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工作。

  2、以县(区)关工委为依托,建立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4个网吧管理义务监督站,县(区)关工委负责人兼任站长。县(区)监督站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若干分站。

  (二)义务监督工作制度

  1、义务监督员条件: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乐于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威望,身体比较好的“五老”人员。

  2、持证上岗:网吧管理义务监督员对网吧进行监督时,应持证上岗。监督员证件由市文化局和区文体局两级颁发,逐步过渡到由市文化局统一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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