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立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马鞍山口岸范围内,发生重大卫生事故,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口岸办、市卫生局、市农委、马鞍山海事处、马鞍山海关、市交通局、市港口局、金家庄区政府、市港口集团、马鞍山边防检查站、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分工协助处置。
(7)成立口岸进口废物原料夹带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质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马鞍山口岸范围内,发生重大进口废物原料夹带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质事件,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口岸进口废物原料夹带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质应急处置工作组,由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口岸办、市环保局、市卫生局、马鞍山海事处、马鞍山海关、市交通局、市港口局、金家庄区政府、市港口集团、马鞍山边防检查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分工协助处置。
(8)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其它应急处置工作组,其职责由指挥部视情确定。
4 应急保障
预防和控制口岸突发公共事件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驻马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通信、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准备,强化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5 附则
5.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市口岸办负责解释。
5.2 发布与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5.3 马鞍山口岸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序号
| 预 案 名 称
| 制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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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鞍山口岸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 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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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鞍山口岸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
| 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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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鞍山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预案
| 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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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鞍山口岸进口废物原料夹带放射性和爆炸性物质事件应急预案
| 马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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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鞍山口岸船舶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 马鞍山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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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鞍山海损事件应急预案
| 马鞍山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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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马鞍山口岸重大涉外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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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鞍山口岸外贸码头保安计划
| 市港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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