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白柿坪煤矿竣工验收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395号)
城口县经委:
你委《关于城口县君典煤业有限公司白柿坪煤矿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城经委文〔2008〕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委托你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管理的通知》(渝经煤管〔2008〕83号)的规定,对白柿坪煤矿建设工程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二、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其中,煤炭行业市级专家2名以上,本县参加验收人员自定。
三、验收中对法定要件是否齐备、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环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防护装备是否符合规定、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四、由你委应高度重视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并承担验收工作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