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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城乡一体化总体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四、制度与创新

  (一)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施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农民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必由之路。我市农民目前较高的非农就业构成、较低的农业收入比重以及城市较强的吸纳就业能力,使大规模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条件已经成熟。要大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积极鼓励土地规模经营,以此破解“三农”发展难题。要通过加强就业培训让更多的农民掌握非农就业技能,促进人口转移,带动土地流转;要通过宅基地置换和住房安置,让农民离开土地有房住;要通过良好的社会保障,让农民脱离土地无后顾之忧,真正使土地流转并转移到城镇和居民点的农民在新地方能扎下根,对老地方能断了线,最终实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目标,从而为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条件。一是多形式大面积推动农村土地加快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速土地向专业大户、公司企业集中。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不同的土地流转制度,对就业和居住已不在农村的农民,鼓励其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对其他人群,引导其采取货币租金、实物租金等形式流转土地。着力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程度,采取股份合作、土地银行等形式,组织农民集体流转土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制度、农村土地“预流转”制度、土地承包仲裁制度、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土地流转健康进行。三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区政府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能,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完善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合同鉴证等服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交易大厅及交易体系,搭建服务平台,畅通流转渠道,规范运作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

  (二)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置换。全面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以及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实施农村建设用地资本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有序推进农民宅基地和住房有偿置换工作。设计适合不同地区的宅基地和住房置换政策,在土地资本运营条件较好的地区,利用“双挂钩”政策,实施“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保障”;在中心村及居民点,采取统一规划、统建或农民自建的方式,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引导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中。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采取农村建设用地跨乡镇、跨县区置换政策,通过土地运营筹集农民建房资金,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资源,逐步解决农村布局散乱、建设无序的问题。认真实施村庄布点规划,采取严厉措施,严禁不按规划新建住房,引导增量住房按规划有序建设。对不符合规划的存量住房,采取住房置换、拆旧建新、环境整治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以形成新农村的空间布局形态。二是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机构和土地交易制度,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开展发布信息、登记等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规范流转。加强农村土地的综合开发和治理,实行统一规划、成片治理、整村推进、占补平衡,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和环境整治。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乡镇机构、村级综合、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城乡公共管理体制等改革,实行“六改联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一是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按照市域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规划要求以及有利于要素集聚、资源配置和集约发展的原则,适时进行乡镇、村区划调整,使乡镇村的规模、布局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卫星城、中心镇、中心村的发展创造条件。二是深化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实行强镇扩权为重点,探索将部分县级行政管理职能、社会管理权限、行政执法职能向卫星城、中心镇延伸的有效方式,强化其事权管理。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保证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三是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整合行政和服务资源,强化乡镇政府农村科技、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公共文化、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扎实开展村级综合改革。推动村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相分离,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健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和管理,科学设置农村新社区组织模式,切实完善农村新社区的服务、自治、稳定和保障功能。五是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地位平等、就业平等、机会平等的经济社会新体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户籍与土地挂钩、土地与社保挂钩的新型户籍管理体制。六是深入推进城乡公共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关系,调整各级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行政职能,理顺条块关系,实现工作向农村延伸、投入向农村倾斜、重心向农村下移,推动部门职能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向更加关注农村建设和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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