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一、企业财务快报编报格式、编报范围要求
  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包括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两类。两类快报填报使用统一的快报封面和主要指标表。国有企业同时填报补充指标表,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填报补充指标表。2009年快报格式、编报说明及代码编制规定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418号)中"附件1"、"附件2"及"附件3"的具体要求填报。国有企业财务快报与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的报表格式不予合并,仍按照"分别编制、分别汇总和分别上报"的原则组织实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的软件参数,请在"辽宁财政企业服务网"的"信息下载"中下载安装,网上报送系统参数由省财政厅负责更新。省财政厅不再另行印制企业财务快报基层报表,各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落实工作。
  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范围为:2008年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新成立和划转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直国有企业财务快报,按照属地原则每月按时向所在市财政部门报送;中央驻地方国有企业,在向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报送企业财务快报的同时,应抄送当地财政部门。
  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范围为:上年度已纳入我省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各类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等;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财务快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财企〔2004〕48号)规定标准所确定的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对本地区经济有较大影响的骨干或龙头企业;已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或需要申请有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企业。各市财政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自身管理需要,确定本地区纳入编报范围的非国有企业标准。各市财政部门应将财政支持政策与企业快报工作相结合,加快推进非国有企业快报扩大范围工作。
  二、企业财务快报上报时间、分析材料要求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认真编制企业财务快报,不得编制和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各市财政部门要对报送省财政厅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强化责任,以免快报数据出现大的错误,影响到全省数据的准确性。经企业(科)处长审核后的当月财务快报数据,应于次月8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