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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知字[2008]24号)


各区县科技局、教育(教体)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高新区科技局、地方事业局、教育局属各学校:
  自2005年淄博市科技局、教育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开展发明创造、积极申报专利”活动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全市中小学生的发明创造热情,涌现出一大批热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提高了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开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响应,对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经研究决定,我市将继续举办“开展发明创造、积极申报专利”的活动,现将《淄博市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淄博市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科技局、教育局、知识产权局《关于鼓励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造、积极申报专利”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评选活动,并兑现有关鼓励政策,真正激发和引导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热情,保证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申报专利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和鼓励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造、积极申报专利”活动并组织专利发明奖评选,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配合素质教育,着眼于培养中小学生从小学科学、爱科学的热情,造就新世纪的创新人才;专利发明奖评选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科技局、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组成。领导小组由王纯国(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市科技局副局长)任组长,张景春(市教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胡庆乙(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景明(市教育局)、朱昱(市知识产权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2、成立中小学生专利发明奖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市教育局、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及专利管理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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