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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黄政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建筑业是第二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建筑业对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市建筑业得到较快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实力稳步增强,建筑业已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优势产业。但我市建筑业的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有实力的大企业不够多,市场开拓和融资能力不够强,体制改革和技术进步不够快,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为促进我市建筑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整结构、提高产业素质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以市场开拓和资金融通为重点,以工程创优为导向,努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17%左右,增加值突破7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0%左右。在黄冈市本级和团风、英山县,建筑业对地税收入的贡献率分别超过25%、50%、20%。有3至4户企业进入全省建筑业企业20强,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黄冈建筑品牌。全市拥有2至3户年产值超过20亿元、2至4户年产值在10-20亿元、5至7户年产值在5-10亿元的企业,拥有1至2户特级资质企业、16户左右一级资质企业,1户上市公司,着力培育15户左右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强、资质等级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建筑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市场经营能力、融资能力、技术能力、产业层次、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信用体系建设有明显提高。
  三、政策措施
  (一)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制度创新。对全市现有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力争在2010年以前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大企业通过投资、收购、兼并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实行跨专业、跨地区重组,成立集团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份制企业,倡导经营者绝对控股、业务骨干多持股,改善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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