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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8〕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我市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08年11月)

  近几年,我市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招商,着力抓环境”的工作思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有竞争力的产业,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工业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初步形成医药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建材、汽车配件、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一批初具雏形的产业集群,聚集了企业1750家,预计2008年销售收入286亿元,约占全口径工业50%。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园区和集中发展区为载体,以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完善和延伸产业链为纽带,不断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不断优化发展。
  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优势,认真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发展,对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及时发现苗头,催生势头,使之成为新的产业支柱;重点发展产业集聚度较高,年销售收入接近20亿元的产业。
  (二)坚持集中发展的原则。按照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重点项目规划,安排企业向园区集中,引导相关产业集中发展,不断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
  (三)坚持配套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与我市大企业发展配套的中小企业,不断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协作和配套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四)坚持错位发展的原则。实施区域推进战略,引导各地突出特色,避免恶性竞争,形成一县一业或几业,一镇一品或几品,向产业集群集体嬗变。
  主要目标:力争5-10年内培植一批销售收入过2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的产业集群,使之成为黄冈经济发展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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