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济南电监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鲁价检发〔2008〕226号)
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国际、华电国际、鲁能发展集团公司:
为认真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维护电力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决定在全国开展电价重点检查。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31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的通知要求,我省电价重点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法。省物价局负责检查的范围是:市级供电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胜利油田供电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胜利油田电厂、百年电力、黄岛电厂、菏泽电厂、里彦电厂、武所屯电厂、淄博热电等重点发电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各市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具体检查方案随后下达)。各市物价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供电公司及地方电厂、自备电厂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工作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实施。
为加大这次电价重点检查工作的力度,推动检查工作有效开展,省物价局、济南电监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市的电价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各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电价重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并于2009年3月底前将电价检查总结报告、两个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分别书面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科)和济南电监办。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略)
二、各市电力价格重点检查汇总表
附件二:各市电力价格重点检查汇总表
全省(区、市)电力价格重点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件、个、万元
项目
类别
| 检查情况
| 已处理件数
| 经济制裁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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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查出案件数
| 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
| 查出违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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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还用户
| 没收
| 罚款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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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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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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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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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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