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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四、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有利于增加低收入家庭财产性收入,有利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价格,有利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有利于调动政府、低收入家庭、开发商的积极性,有利于强化政府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加大投入扩大内需。今年全省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163万平方米,总投资16.3亿元。2009年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左右。这项工作由史文清副省长负责,省建设厅具体落实。
  五、积极推进低洼地危房和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拆迁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这项工作由省建设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提出具体办法。
  六、立即启动在昌省直机关货币化房改。当前启动这项工作是一个好时机,一是符合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二是有利于缩小实物房改与货币化房改利益上的落差;三是有利于参加货币化房改的干部职工利用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走低时机,购买到多一些的住房面积;四是有利于提升房地产市场人气,增强市场信心。
  要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在10月底之前出台并着手实施《关于在省直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意见》,省财政筹集15.8亿元资金保证货币化房改。这项工作由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史文清副省长、胡幼桃省长助理、谭晓林秘书长负责,省房改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房地产商要本着“薄利多销、理性回归、让利于民”的原则,理性进行房地产开发,理性回归房地产价格,主动采取措施增强市场信心。
  八、各市县政府可以依法依规积极探索政府收购市场低价房、二手房,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微利商品房房源的有效办法,既让中低收入家庭尽快改善居住条件,又着力减少因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带来的连锁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发展。这项工作由省建设厅、有关设区市共同研究可行办法。
  九、依法依规执行好房贷政策。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适当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对首套商品住房购买者实行最优惠利率。这项工作由史文清副省长负责,蔡玉峰副秘书长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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