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各单位要召开总结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从实践和理论上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1日前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3月5日前向市委呈报工作报告。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这一主题,把握“坚持解放思想、坚持实践特色、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领导带头”原则,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实效,在解放思想上下功夫,在认真实践上见成效,务必使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1.建立并落实好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既要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还要指导全体党员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局党委将把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内容。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本单位科室、二级单位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联系单位查找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科学发展,把联系点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2.加强督促检查和联络指导。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指导检查组,在活动开展各阶段赴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指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掌握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指导检查组工作,有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通过板报、墙报、劳动保障专刊、劳动保障网等载体,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有关要求;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发简报、专报,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推动全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信息的形式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局党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相结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