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商源公司分批通知已汇款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所需设备统一送往指定地点,集中安装软件系统。
4、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发放测试卡,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始三项目录对照及系统基础数据初始化工作。
5、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三项目录对照及系统基础数据初始化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系统试运行。
6、在试运行阶段,新旧系统并行,新系统试运行时不影响旧系统划卡。
8、待医保联网工作具体上线日期确定后,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届时统一进行数据转换和系统切换。
附表:
包头市医保定点单位网络联接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医保定点 审批时间
| | 医保定点 资格证号
| |
法人代表 | | 所有制形式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
审核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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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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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网络配置登记 市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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