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荆政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奖励为我市科技事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根据《荆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市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2000hp五缸压裂泵车”等12项成果荆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二、授予“鄂西瓜13号的选育与推广”等18项成果荆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三、授予“城市供水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开发与应用”等30项成果荆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