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8〕19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我省改革发展的大好局面,为构建和谐海南做出新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和双拥观念
春节期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墙报、标语等多种传媒,在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光荣传统教育。大力宣传军警部队官兵在支援地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的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抢险救灾、处理应急事件中发挥的突出作用;宣传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在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自觉奉献的典型;宣传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部队官兵和烈军属、革命残疾军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局面,为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围绕构建和谐海南的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
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海南的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不断创新双拥共建的形式,拓宽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容,提高共建成效。要把春节期间开展拥军慰问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采取走访慰问部队、召开军政座谈会、军地联谊会等形式,深入扎实开展双拥工作,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各级政府要及时了解部队需求,帮助部队解决在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战备执勤中遇到的困难;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行业拥军、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等活动,挖掘科技、教育、信息等资源潜力,协助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要普遍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抗战老战士,解决好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方面遇到的困难;要热情关心、帮助转业退伍军人解决生活困难,使他们亲身感受到党的关怀、政府的温暖、人民的爱意。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力求俭朴节约,讲求实效。各市、县的慰问活动可结合省里组织的慰问活动一并进行,避免重复慰问。
三、认真贯彻落实双拥优抚有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