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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0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8〕2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全市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2、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的相互衔接。

  3、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即根据一定时期内公共预算有多少结余,国有企业税后利润有多少能够上缴的预算收入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主导产业的投资优先安排,突出重点。

  5、分级编制,逐步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二、编制目的

  (一)加强对国有资本的整体规划和调控,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管理、监督、营运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国有资本收益的最大化。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收益权,完善收益分配的管理程序,维护国有资本出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国有资本劳动的过程监控,反映国有资本经营过程、结果以及经营效率的财务信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提高资本营运质量。

  (四)形成一套既符合国有资本管理需要,又能体现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内部规范化运作的制度程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和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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