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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卫中发〔2008〕10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教育局、高中等中医药学校:
  为继续加强农村在岗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管理方案》(财社[2008]1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计划5000名,由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曲阜中医药学校共同负责完成。
  二、具体报名、考试、录取、管理等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鲁卫中发[2005]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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