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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发〔2008〕91号)


各盟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08〕6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自治区卫生厅依据卫生部《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医院管理评价标准(2008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盟市卫生局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

  联 系 人:吴进龙

  联系电话:0471-6944050、6957817(传真)

  电子信箱:nwyzc@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2.卫生部关于印发《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2009年
“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08〕64号)要求,深入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促进医疗机构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

  二、活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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