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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发展杯”竞赛活动考核评比方案的通知


  (三)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

  2008年全市“发展杯”竞赛活动中确定的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包括:亿元GDP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COD)减排率、主要污染物(SO2)减排率、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财政收入。

  对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的计分,采取完成预期目标不加分;完成目标95%以上且不足100%的扣减3分;完成目标90%以上且不足95%的扣减6分;完成规划目标90%以下的扣减9分的方法。其中,对“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实行特殊的否决办法,即对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减9分;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减6分;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减3分。

  (四)设置贡献率调整系数

  为了体现各县(市)区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对全市影响,以2008年人均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量占全市份额比重作为贡献率调整系数,对上述三类指标综合评比结果进行比对调整后确定各县(市)区最终分值。

  三、组织领导

  2008年全市“发展杯”竞赛活动由市政府“发展杯”竞赛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市政府“发展杯”竞赛活动考评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朱天舒同志任组长,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房产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和市科技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主任由局长武松林兼任。同时,建立“发展杯”竞赛活动联络员制度,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联络员。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发展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落实“发展杯”竞赛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发展杯”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实施

  对指标完成值实行季调度和年调度,调度时间为每季后的15日前和年后三个月内。由市统计局提供“粮食产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盈亏相抵实现净利润”、“固定资产投资额”、“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亿元GDP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实际利用外省资金”、“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市劳动局提供“农村劳务输出人口”“农村劳务输出人员人均劳务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由市发改委提供“工业投资比重”、“改造农村泥草房户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由市科技局提供“发明专利申请量”、由市环保局提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率”;由市商务局提供“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外贸进出口总值”数据;由市安监局提供“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由市卫生局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由市教育局提供“农村初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农村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完善率”、由市建委提供“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由市房产局提供“城市廉租房建设面积”;由市水利局提供“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数”;由市广电局提供“城市有线电视数字转化整体转换户数”。由市财政局提供全市各县(市)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地方级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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