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保障生产安全
围绕保障生产安全,对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进行考核。
(九)改善民生
围绕重点改善民生的八件实事,对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农村初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农村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完善率”、“改造农村泥草房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城市廉租房建设面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数”和“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户数”等11项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十)财政收入
围绕地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地方级财政收入,对各县(市)区财政收入计划完成程度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评价指标分类
对不同类型的考核评价指标采用不同的计分方法,对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赋权,依据其实际完成程度相应累计分值;对调节性考核评价指标和否决性考核评价指标,依据其完成任务的实际程度,在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分值的基础上,相应增减分值或者予以否决。
(一)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
2008年全市“发展杯”竞赛活动中确定的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为:粮食产量、农村劳务输出人口、农村劳务输出人员人均劳务收入、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发明专利申请量、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农村初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农村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完善率、改造农村泥草房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城市廉租房建设面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数、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户数。
对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的总计分,按各项基础性考核评价指标相对于各该项指标预期目标值的实际完成程度乘以各该项指标所赋权重汇总计算取得。
(二)调节性考核评价指标
2008年全市“发展杯”竞赛活动中确定的调节性考核评价指标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盈亏相抵实现净利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比重、实际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外贸进出口总值。
对调节性考核评价指标的计分,采取完成规划目标且超过目标5%以内的加3分;超过目标5%以上且不足10%的加6分;超过规划目标10%以上的加9分;未完成预期目标不得分也不扣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