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两企业移交我市管理实施政策性破产工作;研究审定两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职工安置和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鲁北军同志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国资委。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毛玉铎 市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处长
杨璞中 市维稳办驻市政府国资委工作小组成员
张晓春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马惠珍 市发改委工业处处长
胡 瑛 市经委装备工业处处长
陈建信 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廉德鸣 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黄志清 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
杨国保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冯继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张明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干部
周 晖 市民政局低保处干部
杨春盛 市规划局规划处干部
周 平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李 琳 市审计局经贸处干部
丁源平 市房产局房政处处长
马 英 市工商局企业处处长
张文玮 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
张爱银 皋兰县经贸委主任
谭洪山 首钢总公司政策调研室主任
祁德禄 首钢总公司派驻企业书记
康胜文 首钢胜利机械厂党委书记
刘 斌 首钢前进机械厂副厂长
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负责破产资金落实、政策衔接,拟定企业破产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与省、市相关部门及首钢的衔接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2.负责拟订职工安置方案,组织实施职工安置等工作。
3.设立两厂政策性破产职工安置资金财政专户,负责破产及职工安置费用的到位、支出和使用审查。
4.负责政策宣讲和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制定方案,启动破产。制定政策性破产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提交职代会审议破产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将经职代会审议的破产实施方案和经职代会表决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报经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启动政策性破产程序。
第二步,财务审计,破产立案。进行破产前的财务审计,准备政策性破产的法律要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政策性破产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