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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31号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由于人员变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 任:朱 荃 自治区地震局局长
  副主任:曹忠权 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郭星全 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委 员:徐建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锦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张建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冉仕平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扎 西 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
      张永泽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高应云 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副局长
      李金高 自治区地勘局副总工程师
      索 仁 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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