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创新创业促发展促就业精神,落实扶持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以金融支持为重点、以税费减免为支撑、以社会保险补贴为补充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创业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五)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
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巩固原有小额担保贷款运作体系,进一步推进信用社区建设,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
(六)加强跟踪服务
创业培训机构和专家志愿服务组织应跟踪了解创业者自办实体和企业经营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创业典型,组织创业交流活动,引导、激励更多的人创业。丰富创业者联谊活动,沟通创业信息,开展创业互助,扩大创业群体。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业培训是改善民生、实现富民强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创业培训工作,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创造性开展工作,有的放矢的培养能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创业领军人物创业人士,并逐步探索按市场规则运行的创业培训机制。
(二)加强部门配合
创业培训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创业培训既广泛开展又扎实有效。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各级经委、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和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工作指导,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和培训信息,开展培训服务;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及民办培训机构要有计划地配备创业培训师资,开办创业培训课程;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和履行职责,确保创业培训资金的投入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宣传和落实到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全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局面。
(三)注重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专刊、专栏等媒体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并通过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成果展示、创业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创业培训和成功创业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